按照党章规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和教育青年的核心,是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
1、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腾冲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以培养“四有”接班人为目标,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路线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市人大、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6、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绿化造林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7、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不同民族、不同党派、不同信仰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政府,省、市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
8、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9、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组织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12、承担市委、市政府、保山团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